安逸是件很要命的事

【2015041207】在义乌,可能没有“创业者”这样的说法,因为它是相对“打工仔”而言的。昨晚见过几位朋友,开工厂、做生意、搞外贸……务实的让我们这种拿着理想做幌子的人万分惭愧。还是刘老师说的对,安逸是件很要命的事。

【2015041206】有人喜欢强调自己是完美主义者,但这与做出来的东西是否完美并不能等同。完成比做好更重要。而所谓的完美永远都不会完美,因为判断者的认知水平与外界的认知水平永远存在差异。当然,如果你发现一些不足而故意忽略,就算不是完美主义者,也不应该,那是缺乏责任心的表现。

【2015041205】阿森纳取得八连胜之后,有人便对他抱有更高的期待,甚至提到争冠。与温格对球队前期糟糕的战绩所给的回答类似,不过是运气好而已,认清自己的实力才是正确的价值观。

【2015041204】人都希望被人重视,哪怕知道“面子”要不得,像我父亲理解的那样,有人愿意亲近你才是人际关系成功的标准。只是,这种亲近的成本有高有低,因为买单成本过高造成的疏远,需要反省以谁的标准去衡量这种成本。能做到这点,至少还算一个值得被重视的人。自勉。

【2015041203】许同学有一个观点,说生意人的通讯录里只剩下十来个人,而且还能把生意做好,就叫牛掰。喜欢这种实效,但也感概这种事在我身上好难发生。你的可利用价值决定了是否可以任性删减你的通讯录。

【2015041202】DIY肯定是一件有趣的事,云南一25岁的男子不够钱医治白血病,就DIY了一种土法,试图用烧烤的方式驱除身上的病。这是我听过的能打动人的成人童话之一。

【2015041201】对大多数打工仔来说,衣锦还乡是一个好结果,但从苦地方好不容易出来之后,如果可以“衣锦”,可会“舍得”还乡?回苦地方炫耀可以,但回复到以前的生活,那就要不得了。

两个自由的阿姆斯特朗

有两个阿姆斯特朗,都值得人们关注,一个是励志偶像,“前”七次环法自行车大赛冠军,最近被美国反兴奋剂机构剥夺所有荣誉。而另一个算得上人类英雄,第一位登上月球的地球人,他的“一小步和一大步”似乎也励志的很,希望他见到上帝之后,能解释清楚这一小步为何要跨上82年。

有人不喜欢我这样的腔调,总以“怀疑”表征“不同”,似乎“不同”本身要比表述一个有说服力的观点更为重要。好吧,我想说,当社会允许方舟子去质疑算是一种进步的话,那允许一个普通人去“乱说”则更是一种进化(当然,这“进步”和“进化”之说也许也不恰当)。但您不认为自由的表达有助于接近真实吗?

我这算是为自己找到一个理由去做某件很局限的事,这很好。我以为这叫做勇气,并值得自己去相信。

我对第一位用“前”字来表述源于我尊重规则,相信任何一个组织(或者游戏)都该只有一个标准并可被执行。问题是荣誉加身之前,谁在做监督工作?这个该不该追究?

对第二位,我总觉得这“一小步、一大步”的说法缺乏想象力,不如国人的“由太空向党和国家表达敬意”来的真实。

瞧,这就是我们生活的地方,不敢相信自己原本就是一个自由的个体。所以,我说这两位阿姆斯特朗都值得关注的理由仅仅是因为他们是“自由的个体”。而我们,却是“自由”的大多数。

集体利益被抬高在个人利益之上,这是正确的吗?谁知道?谁又愿意质疑呢?

【每日论语】娱乐

娱乐,语出“传广电总局将限制地方卫视娱乐节目播出次数”。俗称“限娱令”。与武侠小说里的“奖善罚恶令”不同,此令不公,甚至有独撑央视之嫌。

广电总局从节目同质化、内容低俗化、明星呕像化的现实,总结出既不利于电视业提升,也不利于媒体影响力建设的严重后果。似乎一纸“限娱令”将解决这些问题。

于是,限娱令下,州官放火,星星点灯,喜欢被包养的央视或可重振雄风?但万幸的是,百姓们向来习惯自娱自乐,或者苦中作乐。

宋人叶适在《东塘处士墓志铭》中早有感叹:“既苦志不酬,右书左琴以善娱乐。”意思是说,既然不能正正经经的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不如读读书、弹弹琴,让自己快乐的过生活。简而言之,娱乐,就是让人愉悦。

从愉悦出发,“限娱令”能做到的太有限了。这次广电总局的减法做的不好,下次是否该考虑下怎样做做加法,既不失公正,又能带来增益。

一句话,你得尊重“老百姓是有智慧的”这样一个现实。

『每日论语』将在安庆生活社区私人媒体乳透社三处同步更新,感谢阅读。

奢侈品消费界别出你的低消费素养

奢侈品的行销是建立在心理基础之上,虽然这个世界的消费从来不缺乏理智,但对于奢侈品而言,则是一个例外。毕竟,你不太可能把银行存单背在身上到处炫耀。

有的时候,我很憎恶行销和行销人,尽管我自己也恰巧身处其中。行销人编造出一些虚无的概念,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行销谎言,让年轻的中国财主做着一串一串的白日梦。奢侈品本来是一个工具,但被延伸成了一个标准,让这些财主看上去不那么愚蠢和无知。因为绝大多数的人是不会议论一个群体的是非,除了我这个好事者之外。

所以我很心痛。当我看到一个成本不到500元的皮包,被冠以品牌,成了奢侈品之后,居然身价飙升数百倍。中间的那些巨额差价究竟是满足了什么样的心理需求?而这样的心理需求又有什么样的意义?让我不禁嘘叹,更加难以理解的是这些消费者为什么没能想明白自己消费的动机其实是建立在一种错误的引导上了呢?

奢侈品和奢侈品品牌本身就是一个悖论,是矛盾的。真正的奢侈品绝对不是靠概念和包装让身价飙升的那些破烂玩意。甚至可以认为,奢侈品本身就是应该超越品牌而存在的。问题是当下的高价消费品确实很容易满足消费者的心理需求和并能对等其自身的消费素养。如果你可以承受奢侈品对你身份的界定,那你也必须接受奢侈品对你的低消费素养的讽刺。因为,你只是在为一种“复制”买单,你没有买到稀缺的资源,你还花了那么多的钱,不是愚蠢又是什么呢?